九六年臺北市計程車費率如何計算?
依據臺北市政府交通局96年10月18日北市交三字第09634119301號公告,臺北市計程車費率自96年11月1日零時起調整如下:
(1)計程運價:起程1.25公里70元,續程每250公尺5元(即按計費表夜間加成收費)。
(2)延滯計時: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,累計每1分鐘40秒5元。
(3)夜間加成:自夜間11時起至翌晨6時止(遇跨夜間加成時段之情形,統一以「上車時間」為準),除按計費表夜間加成收費外,每旅次並加收20元。
(4)春節運價:自除夕前二日起至年假結束之期間,非夜間加成時段按計費表夜間加成收費外,每旅次再加收20元;夜間加成時段按計費表夜間加成收費外,每旅次再加收40元。
點閱: 14056 資料更新: 2011-09-16 14:43 資料維護: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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